(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青岛新闻网8月31日讯(记者 李倍)今天,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为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支持作用,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推出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业务,促进我市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
自2022年9月1日起,在我市行政区域内购买新建商品房,可申请提取购房人及其配偶名下的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
同时,阶段性放宽上述政策提取范围,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期间购买家庭(包括职工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首套自住住房并申请提取公积金支付首付款的,提取人范围放宽至购房人及其直系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和子女)。
为保障职工贷款权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采取贷款与提取联办的业务模式,为有意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一次性共同办理贷款受理与首付款提取业务,确保提取金额不影响贷款额度。房地产开发企业携带承诺书、楼盘资金监管协议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区(市)服务大厅申请办理楼盘备案后,购房职工即可办理首付款提取业务。
标签: 住房公积金
近日,农业农村部公示第十二批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其中,山东24个村镇拟入选全国“一村一品”示...
青岛市气象台2022年11月03日08时20分发布大风蓝色预警信号:受冷空气影响,预计今天白天到夜间,我市北...
青岛新闻网11月3日讯(记者陈志伟)青岛新闻网从国家移民管理局官方微博获悉,10月30日、31日,青岛机场...
关于暂停普通发热门诊以及调整愿检尽检核酸检测时间的通告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根据青岛市委统筹疫情防...
青岛加快构建城市轨道交通网络体系,进一步完善骨干路网体系,提高主城区出行便利度上下班更快捷,800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