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9月2日讯 市委组织部、市委统战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社局、市国资委、市民营经济局等六部门9月1日印发《青岛市优秀企业家评选奖励办法》,旨在进一步弘扬企业家精神,激励企业家创新创业。根据《奖励办法》,青岛将每5年评选一次优秀企业家,最高给予200万元奖励。
据悉,优秀企业家评选设置“青岛市杰出企业家”1-2名、“青岛市行业领军企业家”10名、“青岛市优秀企业家”30名。选为杰出企业家,授予“青岛市杰出企业家”称号,每名奖励200万元;评选为行业领军企业家,授予“青岛市行业领军企业家”称号,每名奖励100万元;评选为优秀企业家,授予“青岛市优秀企业家”称号,每名奖励50万元。奖励资金由市财政列支,按规定发至受奖人员个人银行账户。
此外,对授予称号的企业家,统一颁发“青岛企业家服务卡”,在医疗就医、交通出行、子女教育等方面给予优待保障。
《奖励办法》同时明确了优秀企业家的评选条件。
(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孙欣)
标签:
近日,农业农村部公示第十二批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其中,山东24个村镇拟入选全国“一村一品”示...
青岛市气象台2022年11月03日08时20分发布大风蓝色预警信号:受冷空气影响,预计今天白天到夜间,我市北...
青岛新闻网11月3日讯(记者陈志伟)青岛新闻网从国家移民管理局官方微博获悉,10月30日、31日,青岛机场...
关于暂停普通发热门诊以及调整愿检尽检核酸检测时间的通告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根据青岛市委统筹疫情防...
青岛加快构建城市轨道交通网络体系,进一步完善骨干路网体系,提高主城区出行便利度上下班更快捷,800米...